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市场快讯 (96) 2022-02-28 17:02:48

证监会:经查,你营业部原负责人蒋磊在任职期间,为投资者推介他人代客理财,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反映出你营业部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营业部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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