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公告,停牌期间,格力电器积极推动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未能按其在停牌前作出的书面及口头约定和承诺有效协调各方就本次协议转让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基于上述,经审慎研究,格力电器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公司股票5月19日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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