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延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继续顺延,即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了景德镇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购房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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