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快讯,上海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道路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近日联合印发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自4月1日起,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当按照“一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5%、二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2%、三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0%”的标准配建充电设施。(上海发布)
上一篇
三大通信运营商集体拉升 中国电信涨超8%
下一篇
国家发改委:巩固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壮大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赋能企业新技能,助力企业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