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异地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市场快讯 (80) 2023-01-08 16:35:38

破局快讯,据上海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介绍,日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第三批)已经印发,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第三批清单共12条,包括卫生健康、教育、文体旅、政务服务等四大领域。

在政务服务领域,2022年,示范区实现了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于吴江区、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2023年,该优惠政策延伸到异地租房也可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只需满足条件,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进一步减轻职工居住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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