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快讯,16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省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福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王福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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