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采矿权变更,盐湖股份突然曝出近19亿元的“应缴巨款”,即应缴纳近19亿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对此,盐湖股份9月18日晚公告称,假设公司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全部不进行资本化、全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预计将减少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16.12亿元(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后),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约10.36%。(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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