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

行业要闻 (107) 2012-03-07 21:20:21

核心提示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财政部长谢旭人昨天在记者会上表示,将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

【财政部长】

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等就“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有关房产税改革的问题时,谢旭人说: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从去年初开始在上海和重庆进行试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海和重庆两市的改革试点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运行平稳。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税收的作用来调节收入分配,所以现在财政税务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与上海、重庆两市政府一起,认真总结他们的试点经验,想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重庆市长】

重庆房产税开征1年收1亿元

3月5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代表团分组讨论中表示,房产税实施一年来,重庆征收了约1亿元的税,包括3000多套别墅、6000多套高级公寓,缴税率达到97%。他解释说:“规定是每年10月1日到10月31日收房产税,也就是说这一个月决定一整年。”

“实施效果是非常好的。”黄奇帆对重庆房产税试点给予高度自评,表示通过征收房产税,重庆的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中低档房产买卖则越来越多,这说明重庆为全国探索房产税改革是有效的成功的。

黄奇帆建议,房产税今年能够在全国铺开,至少是在更多的城市实行,使得房价调控从行政性为主转向经济杠杆为主,调控更加合理。

【相关专家】

不要加重公众的“税收焦虑症”

加征房产税会否增加普通民众税赋压力,是开征房产税争议的主要焦点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强调,征收房产税是为配合房地产调控,而非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不能把调房价寄希望于房产税,而应该看到房产税所带来的财税机制改革。

“不能将房产税定位到‘抓钱’上,那样只会加重公众‘税收焦虑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房产税首先应定位在个人住房调节税,房产越多,税越高。

“即便今后房产税全面开征,也不是向每一个人征收,应对满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产做出充分的扣除。”刘克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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