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明确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品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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