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证监局针对上市公司福成股份财务负责人“拒签年报”事项涉及的相关主体开出系列罚单。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公司财务负责人程静发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事先告知书,同时责令李福成限期整改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董事会秘书邓重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福成股份的年报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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