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到,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建设深圳市数据交易所,建立健全数据权益、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范。推动数据经纪人试点,规范开展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中介服务,探索建立数据经纪人管理制度。推进“数据海关”试点,开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探索建立跨境数据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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