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件运输的组织管理现状分析

文章 (150) 2022-01-20 09:26:55

大件运输管理法规建设情况
为规范大件设备运输行业的发展,交通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颁布了大件运输(超限运输)管理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用于规范本地区大件运输(超限运输)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
(1)国家层面
大件运输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交通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于1996年颁布实施了《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2000年颁布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两项国家行政管理法规,于2005年发布了《关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超限运输审批许可行为的通知》规范性管理文件。
(2)地方层面
近年来,很多省市根据本地实际颁布了大件运输组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如《天津市特殊超限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特殊超限货物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道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等。
组织协调模式
(1)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模式
通过设置专门机构或委托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区域内大件运输组织协调的工作职责,对大件运输所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部门或单位与承运企业的配合关系和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完成大件运输任务。如四川省政府设立大件运输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经委归口承担特殊超限货物运输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能。天津市政府制定法规规定确定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是大件运输组织管理者的地位,统一组织管理特殊超限货物道路运输工作,要求邮电、电力、公安、市政、公用、铁路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予配合。北京市在运输局下设运输协调处负责大型货物及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2)国外大件运输的组织管理现状房租
大件运输承运企业自行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大件运输行政许可,并联络大件运输任务各相关参与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处理相关事项和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供各方备忘和履责遵守。
由于承运企业联系有关行政部门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组织协调难度较大,企业获得大件运输行政许可的时间较长,目前国内多数省区的大件运输组织协调采取用此种模式。由于企业办理大件运输许可时间长,难度大,故有些承运企业往往“知难而退”,采取“偷跑”等手段,给运输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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