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发布后,第三方基金代销机构、基金“大V”以及基金公司已纷纷开始探索新模式。未持投顾牌照的代销机构或以投顾策略输出的方式寻求与持牌机构的合作;部分活跃在各平台的“大V”已入职持牌券商、基金公司旗下投顾持牌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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